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电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发电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各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发电机采购项目招标
二、 招标文件编号:SXGDXXWL2013JS004
项目编号:SXGDXXWL2013004
三、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组织
五、 项目简要需求:确定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电机采购。
六、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 如果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投标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书;
3. 生产厂商必须自身有能力研发、生产招标项目设备;
4. 生产厂商须具有5年以上的招标项目设备制造经验(以加盖公章的供货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用户报告或用户证明为准);代理商须具有2年以上的招标项目设备销售、维护经验(以加盖公章的供货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用户报告或用户证明为准);
5.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产品)必须取得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体系;
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禁入,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 投标的设备300KW以上应用案例(以加盖公章的供货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用户报告或用户证明为准);
9. 投标的设备必须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合法的授权证书、质量认可文件;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1. 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生产的设备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13. 进口的设备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设备必须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的检验。必要时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有关的证明文件。
14. 投标人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七、 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 6 月 19 日至2013年 6 月 25 日每天9:30—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453号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
售价:人民币50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竞标。招标文件售出后一概不退款
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或网银。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7 月 24 日下午17: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453号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
九、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 7 月 26 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八层会议室(太原市高新区长治路453号)
十、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太原市高新区长治路453号
邮 编: 030006
联 系 人:高冀 李晋东
联系电话:0351-7139954 13546308013 13934130099
传 真:0351-7139870
邮 箱:79044301@qq.com lijindong_sx@isxtv.com
开户名称: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144 211 975 234
十一、 交货期:合同签署后15天
十二、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十三、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不含投标保价)后将进行预读标。